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守则

作者: 时间:2017-11-07 点击数:

一、实验实训教师应认真备课,指导实验认真负责。

二、实验教师要求通过上岗培训,对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要求试讲,试讲合格者方能指导实验课。

三、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设备及教学软件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四、实验开始前指导教师应清点仪器、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解决;实验结束后,应向实验室人员交接清楚,并认真填写上课记录。

五、负责组织实验教学,认真指导学生实验。教育指导学生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爱护实验仪器,督促学生改正不正确的操作方法。

六、分析总结实验教学效果,积极开展相关实验研究。

七、实验课期间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不做和实验课无关的事情。

八、实验结束后,应检查门、窗、水、电、火的安全,无误后才可离开实验室。

九、学生损坏实验器械或仪器时,指导教师应对损坏原因和赔偿签署意见,协助实验室人员执行学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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