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1-11 点击数:

2014年寒假将至,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中心安全稳定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及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近期及寒假期间的注意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将贵重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各楼层教师、管理人员注意关紧实验室和办公室门窗,切断电源、水源,走时封好门窗。对发现的有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要及时上报。

二、注意个人财产和人生安全。放假期间,要严格执行《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不得在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以外燃放烟花爆竹。假期出游的教职工,要提高防范意识,确保个人以及家人财产和人生安全。

三、教职工寒假时间为1月13日—2月21日。1月13日(星期一)起假,2月22日(星期六)、23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祝各位老师假期愉快!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201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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