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普通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2-17 点击数:

根据“西财人发〔2013〕16号”文件内容,实验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对我中心教职工进行2013年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佼瑞

副组长:贾彧

成 员:李玥、涂军

二、考核内容、标准、等级和方法

对各类人员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及等级、考核方法和程序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西财院人字[2008]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专业技术岗位(含双通道人员)的聘期任务以2013-2015聘期相应岗位上岗聘用条件为主要考核内容。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双通道人员完成聘期分年度任务考核工作。

三、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2013年度考核工作从2013年12月16日开始,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考核动员(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17日)

本中心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学习学校考核文件,部署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评议(2013年12月18日--2013年12月20日)

1.2013年12月18日--2013年12月19日,教职工进行自我总结,并填写考核登记表;

2.2013年12月20日(周五)下午,本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中考核测评,每人进行述职,确定考核等级,对其中确定为优秀等级人员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报送部门评议结果(2013年12月26日--2013年12月27日)

对确定为“优秀”、“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级的人员须附相应的事实材料。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核登记表使用省上统一规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双面打印,在办公室领表或在组织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有关考核标准的掌握

1.考核中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优先考虑评定为优秀:

(1)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奖励或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奖励者;

(2)在工作中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成绩优异,成果特别突出者。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考核中应考虑确定为不称职

(1)因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行政拘留(含)以上或党纪政纪处分者;

(2)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

(3)造成重大事故或多次违反校纪校规者;

(4)因缺乏应有的责任心,给学校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5)不服从组织调配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

(6)工作中失职、渎职者;

(7)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旷工5天以上者;

(8)无故不参加考核者。

(三)按本中心在编考核人数的13%拟定的优秀等级人数为2人。

(四)上年度曾被评定为优秀的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连续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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