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西安财经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的重要举措,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大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薛小荣
副主任委员:铁卫 张刚
委员:张志华 周潇 康国伟 王智强 刘小冬 刘雅众
主办单位:教务处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组委会负责大赛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室训教学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贾彧 王恩胡
四、参赛单位及要求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统计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部,其中经、管、商、统、信五个学院至少遴选5个优秀团队,其余学院原则上至少遴选2个优秀团队参加校级比赛。各二级学院(部)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6‰的比例(即每1000名学生至少组织6个参赛项目)组织学生参赛。
五、赛事安排
1、比赛方式:
(1)材料报送:参赛团队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参赛团队应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长安校区实验中心606办公室。报送内容:①、纸质版项目申报书5份,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②、展示视频。时长为1分钟,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1G,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yzx@mail.xaufe.edu.cn。
(2)现场答辩:要求参赛队伍进行现场答辩,展示项目有关内容,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答辩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大赛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大赛专家评委将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比打分。
(3)复赛推荐:大赛组委会将推荐校级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2、比赛时间:2016年 6月上旬
3、比赛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4、大赛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大赛官方网站:http://cy.ncss.org.cn/,其它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各单位职责
本次大赛需各单位密切配合才能顺利、完满举办,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院长办公室:负责领导签字、盖章、消息挂网、提供姓名牌等事宜;
宣传部:负责宣传大赛、现场摄影摄像等事宜;
科研处:负责提供项目研究平台及成果转化;
学工部:负责宣传学生参赛等事宜;
团委:负责指派学生志愿服务等事宜;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行政楼报告厅音响、投影、场地安排等事宜;
各二级学院:负责宣传组织学生参赛并遴选优秀团队进入校赛等事宜。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银、铜奖,奖励获奖项目,并推荐获奖队伍进入省级比赛。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按照竞赛组织和获奖情况对二级学院进行奖励。
学生参加比赛,获奖按以下标准奖励:
国家级:金奖8000元/指导小组,银奖5000元/指导小组,铜奖3000元/指导小组。
省部级:金奖3000元/指导小组,银奖2000元/指导小组,铜奖1500元/指导小组。
校 级:金奖1500元/指导小组,银奖1000元/指导小组,铜奖500元/指导小组。
本次比赛设校级金奖3项,银奖5项,铜奖12项。
给予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及奖励按《西安财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及教学津贴发放办法》和 《西安财经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优秀组织奖:按各二级学院参赛成绩评选3个优秀组织奖,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
西安财经学院
2016年4月20日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